2012年5月13日 星期日

文學獎幫助了誰?


  李不才早年不受教,閱讀啟蒙較晚,人家都發射太空彈了,我還在玩水鴛鴦。正因如此,從開始接觸文學,不才便有個「精算」的閱讀計畫:先讀歷史課本有出現過的西洋名著,輔以被罵臭頭的諾貝爾文學獎,外加各類「百大」書單,用偷吃步的方法累積閱讀量(沒有玄門正宗內功,練個九陰白骨爪,將來也可以欺負江南七怪之流)。喂喂,台灣文學好像沒有在上面的書單出現?連爺爺的爺爺、勝文的阿祖有云:生為台灣人,不可不知台灣事。如果跳過這個人親土亦親的人格養成基礎,將來要怎麼賺兩百億?唉,李不才最大的缺陷,無非貴古賤今、崇洋媚外。土生土長的土芭樂,對啟蒙遲緩兒的我來說,吃了怕消化不良,不如拿這個時間多吃兩顆加州蜜桃。也因此,生為業餘文學愛好者,對台灣文壇近況如何、過去如何,只有模模糊糊的概念,常常被問個一問三不知。說來說去,也只講得出七等生、郭松棻兩位老前輩,豈不羞哉?

九陰白骨爪示意圖







  話雖如此,李不才在上述書單泡了幾年,對文學也總算初入門徑,也產生一些疑問。就拿文壇頂峰諾貝爾文學獎來說,光是評選宗旨就夠讓人再吵個一百年:「在文學界創作出具有理想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首先,什麼是理想精神?如果沒有畫出理想,只有強烈的現實批判,是不是就在評選標準之外(自然主義、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理想精神亦是一種文體,它不會在突變性的激進文體中出現(如超現實主義)激進文體通常結合社會變革,以文學推動文化領域或社會體制的改革(保守的)理想主義精神往往不在此處。那麼此類文體也中箭落馬?在評審標準上,瑞典皇家學院是不是能夠有效的拋開「階級」、「種族」、「國家」、「意識形態」等限制?
   

2012年5月5日 星期六

殭屍電影-無產殭屍站起來!











  在〈吸血鬼電影-封建貴族的現代復活〉中,李不才將吸血鬼在藝術創作中的形象,還原為人們對文化貴族的美好想像。正因為文化貴族擁有超常人的教育資源、絕對的經濟優勢、掌握凡人的生殺大權,使人們將他們的形象變形為「墮落的半神」對生命、知識、權力的無限慾望,在一神教的邏輯中,是威脅「神」的白目行為。相反的,在多神信仰的台灣、香港,拍個類似吸血鬼的神怪片,就沒有這麼嚴肅的命題;反正滿街神佛,凡人可以成仙封聖,運氣好一點的妖怪,搞不好還可以混個神仙座騎,位列仙班。但一神信仰可沒這種好康(你有聽過耶穌腳跨什麼赤眼駱駝,十二使徒改成十八羅漢嗎?)任何公開或隱性,逼近「神」的行為,都會受到最嚴厲的處罰—墮落天使(不是徐若瑄)路西法被打入地獄、浮士德博士妄想窮盡人智與魔鬼簽約、永生的吸血鬼,可以說是同一脈絡的產物。所以吸血鬼見不得光(「光」這個意象專屬於「神」),他們必須以吸食人血維生-如果吸血鬼只吃蛋糕,大概可以像希臘諸神一樣可親可愛

這麼危險的東西,用強化玻璃裝很難嗎?
  對現實的慾求不滿與慾望的膨脹,都可能使人幻想成為吸血鬼。但卻沒有人願意成為吸血鬼的近親殭屍。殭屍是個很廣泛的題材,不論是木乃伊、科學怪人、任老太爺,都可歸在此類。這裡呢,李不才只打算討論當前的主流,生化殭屍。生化殭屍有幾項特色;科學製造(拜脆弱易碎的特製試管、與容易手滑的科學家所賜)、高傳染性、人數眾多、無自我意識、僅有食慾、面目醜惡。除了電影的情節需要,必須有一兩個造型特殊的最終大魔王。除此之外,殭屍的同質性非常高。不同的殭屍片交錯剪接,大概也很難辨識其中的不同。

2012年5月1日 星期二

《阿甘正傳》— 美國爸爸愛世界 珍妮篇


  相對於阿甘的奇妙冒險(《阿甘正傳》— 美國爸爸愛世界阿甘篇),女主角珍妮的經歷就令人心酸多了:生長於酒鬼父親之家、為了一圓歌手夢在三流酒店裸體駐唱、在越戰期間加入嬉皮運動、失去生活重心後墮落為毒蟲妓女、洗淨鉛華當上服務生、與阿甘重逢復又離去產下一子、生命終結前終與阿甘成婚。如果說阿甘是美國的當代神話英雄,珍妮則是去除所有藝術美化活生生的人:家庭暴力、明星夢碎、反叛社會體制、絕望喀藥、回歸平靜。

  影響珍妮一生命運與反應其人性格的,無非是音樂。這裡先就電影出現過的幾個音樂人討論。在貓王(Elvis Presley, 1935-1977)之前,搖滾樂沒有這麼大的影響力,保守的美國社會看到這個無教養無文化下體發電的藍領貨車司機成為新的青年偶像,態度正如阿甘媽一樣三分嬌羞七分憤怒。有趣的是,流行音樂史上的超級巨星,獨特的舞台魅力卻抄襲自鄉下地方的鐵腿少年(按:這雖然有惡搞歷史的趣味,敏感纖細如我,總覺得是一種貶低;正如Michale Jackson總被惡搞為戀童癖、因妄想成為白人而整容)


  珍妮的大學宿舍,貼滿了Joan Baez的海報。當她在酒店裸體駐唱時,所演唱的〈Blowin' In The Wind〉,正是由Bob Dylan創作,Joan Baez唱紅的反戰名曲Joan Baez是美國的民謠天后,她的偉大貢獻絕不只於音樂成就。黑人解放、反對越戰、為未開發國家募款、生態保育、反對美國隊伊拉克用兵,可以說,只要有人民受苦的地方,就有她的歌聲。珍妮嗆阿甘沒有夢想,她的夢想,便是成為Joan Baez用歌聲來改變世界

《阿甘正傳》— 美國爸爸愛世界 阿甘篇

     
  看電影有趣的地方,不在於情節或演員給你什麼,而是導演藏了什麼東西、偷偷摸摸的偷渡給觀眾,好趁你不注意的時候連帶洗腦。用專業術語來說,就是「置入性行銷」。阿哩阿匝講這些幹什麼?阿甘不就是象徵著近代美國史,活生生(製造)的美國夢,好公民的象徵?每個民族都需要神話,神話需要英雄,所以台灣有個台灣阿誠,東北有個活雷峰。解讀部落的民族神話,只在文學或信仰層面解讀,那是後見之明產生的誤會。部落神話同時承載歷史、風俗、科學觀;神話中的禁忌,是部落的法律條文。如果說神話被古典哲學取代,古典哲學又為科學取代,那麼電影中,重新創造神話的意圖是什麼

  先回過頭來講講阿甘的生命歷程:南方城市(阿拉巴馬州)生長的跛腳少年、大學的橄欖球明星、越戰英雄、促使美中關係解凍的乒乓球外交(Ping Pong Diplomacy)成員、捕蝦企業主、蘋果電腦大股東、傳奇慢跑人。拎老公公,整個經歷比李嘉誠(為什麼不是我爸)還傳奇。除阿甘本人的直接成就外,阿甘視野觸及或間接引發了重要事件:教貓王小兒麻痺舞、阿拉巴馬州反黑人進大學、John Lemnon掛點、反越戰遊行、水門案(米國總統下令CIA竊聽競選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