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不才早年不受教,閱讀啟蒙較晚,人家都發射太空彈了,我還在玩水鴛鴦。正因如此,從開始接觸文學,不才便有個「精算」的閱讀計畫:先讀歷史課本有出現過的西洋名著,輔以被罵臭頭的諾貝爾文學獎,外加各類「百大」書單,用偷吃步的方法累積閱讀量(沒有玄門正宗內功,練個九陰白骨爪,將來也可以欺負江南七怪之流)。喂喂,台灣文學好像沒有在上面的書單出現?連爺爺的爺爺、勝文的阿祖有云:生為台灣人,不可不知台灣事。如果跳過這個人親土亦親的人格養成基礎,將來要怎麼賺兩百億?唉,李不才最大的缺陷,無非貴古賤今、崇洋媚外。土生土長的土芭樂,對啟蒙遲緩兒的我來說,吃了怕消化不良,不如拿這個時間多吃兩顆加州蜜桃。也因此,生為業餘文學愛好者,對台灣文壇近況如何、過去如何,只有模模糊糊的概念,常常被問個一問三不知。說來說去,也只講得出七等生、郭松棻兩位老前輩,豈不羞哉?
九陰白骨爪示意圖
|
話雖如此,李不才在上述書單泡了幾年,對文學也總算初入門徑,也產生一些疑問。就拿文壇頂峰諾貝爾文學獎來說,光是評選宗旨就夠讓人再吵個一百年:「在文學界創作出具有理想傾向的最佳作品的人。」首先,什麼是理想精神?如果沒有畫出理想,只有強烈的現實批判,是不是就在評選標準之外(自然主義、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理想精神亦是一種文體,它不會在突變性的激進文體中出現(如超現實主義)。激進文體通常結合社會變革,以文學推動文化領域或社會體制的改革。(保守的)理想主義精神往往不在此處。那麼此類文體也中箭落馬?在評審標準上,瑞典皇家學院是不是能夠有效的拋開「階級」、「種族」、「國家」、「意識形態」等限制?